2.筆試閱卷結束后,江蘇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1:3的范圍內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在上述范圍內的考生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面試、資格復審等事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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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
(五)選崗
考生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和崗位要求依次選擇崗位。選擇崗位時,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門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五、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由拉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三甲醫院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疾煊烧衅竼挝唤M織實施,對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家庭社會關系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拉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江蘇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發出報到通知,在規定期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兩年內不得再參加江蘇省就業援藏專項招聘。報到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違紀違規處理
對考生在考試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附件:江蘇省2023年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崗位信息表(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
原標題:江蘇省2023年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xzxw.com/wh/2023-10/31/content_1011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