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蘇農商行秋招法律常識積累(6)
犯罪的完成形態——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態,是指行為人所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的犯罪形態。
一、實害犯:達成法定的實害后果。
1、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
2、盜竊罪:財物脫離主人的控制即可。
(1)小型財物:如戒指,將其置于個人專屬領域,切斷控制(夾在腋下、放入口袋、藏入懷中)。
(2)大型財物:如盜竊廠內電視機,任何人都可出入工廠(搬出倉庫、車間);工廠出入嚴格,要檢查(搬出工廠大門)。
(3)相關例子:
①行為人以不法占有為目的,從火車上將他人財物扔到偏僻的軌道旁,打算下車后再撿回該財物。——盜竊罪既遂
②家到乙家做客,將乙的戒指藏在乙家陽臺上花盆的泥土里,以便事后找機會取走。——藏起來之后,盜竊罪既遂
③甲在金店盜竊,把戒指藏在手中,店員一直注視著并立即通知保安,保安將甲抓住。——盜竊未遂。
④甲在金店盜竊,把戒指藏在手中,幾分鐘后店員發現并通知保安,保安將甲抓住。——既遂
二、危險犯:足以造成某種嚴重后果發生的危險。
舉例: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
三、行為犯:
1、犯罪行為實施到一定程度(綁架罪:綁了)。
2、舉動犯(一種特殊的行為犯):只要實施了行為,就既遂(如煽動分裂國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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